专业设置

实训室管理制度

实训室管理制度

作者:胡坤芳   时间:2020-05-31   点击数:

 


 

实训室建设管理办法................................................................................................................ 2

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14

实训室开放管理指导意见...................................................................................................... 16

实训室开放项目申报表.......................................................................................................... 19

学生参加开放实训申请表...................................................................................................... 20

实训室使用规定...................................................................................................................... 21

实训安全管理规定.................................................................................................................. 22

实训场所卫生管理规定.......................................................................................................... 24

实训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25

易燃、易爆、有毒、放射等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26

教学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办法.................................................................................................. 29

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39

实训室利用率计算办法.......................................................................................................... 50

实训室学生守则...................................................................................................................... 52

 

 

 

 

 

 

 

实训室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学院实训室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学院建设“教、学、做”一体,具有真实场境,融教学、生产、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室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实训室项目。

 

第二章 建设项目资金来源

第三条 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包括:学院预算内实训室建设资金、学院专项实训室建设资金、国家、省、市实训室建设专项资金、社会各界捐赠的资金(设备)。

 

第三章 建设项目立项原则

第四条 建设项目应是纳入学院年度预算计划或学院批准的实训室建设项目,资金已经落实,有保障。建设资金无来源或未批复的,不接受申报。

第五条 新建、扩建或改造实训室项目,必须适应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适应专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兼顾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需要。

 

第四章 建设项目申报评审程序

第六条 每年3月份实训中心统一组织项目申报(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第七条 申报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菲律宾环球360官网实训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第八条 建设项目所属分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建设项目,报实训中心备案。

第九条 实训中心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报分管院长审批,报院党委会审定。

 

第五章 建设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十条 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必须经实训中心批准。项目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的建设思路、总体方案,填写申报书。

2.负责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安排,协调项目组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组织指导项目组成员按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3.负责协调项目组与其他人员或部门的工作关系。

4.总结各建设阶段的进展情况,提交书面工作报告。

5.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申请并提交验收总结报告。

第十一条 实训中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完成质量,将根据项目申报书的进度安排,进行1-2次过程检查。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因某种原因延期完成、项目内容进行较大调整等,应及时提交书面报告,报实训中心审批,并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第十三条 国家、省、市专项资金实训室建设项目,要同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与管理。

 

第六章 项目验收与评估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向实训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总结报告。验收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对照申报书说明建设项目中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及结论。

2.经费使用情况。

3.项目建设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经验和教训。

4.项目验收的要点内容及全部支撑材料。

第十五条 实训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和评估,并公布验收评估结果。

第十六条 国家、省、市专项资金实训室建设项目同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考核、验收与评估。

 

第七章 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第十七条 批准立项建设的项目经费(含学院自筹经费和配套经费),由实训中心负责统筹管理,项目所属分院要严格按立项内容的要求使用经费,专款专用。

第十八条 国家、省、市实训室建设专项资金由财务处按项目建立专户,实训中心负责统筹管理。

第十九条 凡立项建设的项目,学院设立项目管理经费,由实训中心负责集中管理使用,其标准如下:

项目管理费=项目资金总额×2%

第二十条 项目管理费的支出范围:项目申报、评审、检查、验收过程中所发生的评审费、劳务费、交通费和资料费等。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菲律宾环球360官网实训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附件:

 

菲律宾环球360官网实训室建设项目

 

 

立项申报书

 

 

 

 

 

实 训 室 名 称

项 目 类 别

项目负责人

建 设 单 位

填 表 日 期


一、基本情况

实训室名称


项目

类别


项目负责人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专业职务


行政职务


技能特长


建设期限

月至

电子信箱


所在部门


联系电话


主要参加者

性别

出生

年月

职称

技能特长

部门

分工





























经费来源


经费预算

(万元)

建设目标

验收要点

建设目标:

1. 水平:

 

2. 特色:

 

 

3. 目标简述:

 

验收要点:


















二、项目论证

1.建设依据(批复文件、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培训与技能鉴定任务、科研任务等)


2.项目现有基础及项目参加人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和能力说明


3.前期调研情况(国内、本省同类院校的现状,可学习借鉴的内容,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4.该项目完成后对本专业实践教学和学生技能培养的作用

1)服务专业:

 

2)服务课程:

 

3)培养学生专业能力、技能(工种)及达到的水平(证书等级)

 

4)年服务学生数量

 

5)年开出人时数

 

 

5.本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6.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7.本项目建设重点和难点


8.本项目各建设阶段时间进度安排


9.项目完成后提交验收的成果清单及说明


三、经费预算

序号

经费开支细目

预算金额(元)

计算依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四、项目所在分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姓名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本人签名





























六、实训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七、学院审批意见

 

 

 

 

 

 

 

 

 

分管院领导签字:

 

仪器设备明细

仪器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功能要求、技术参数等

参考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备注































































































































合计


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实训教学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通过实训教学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观察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为进一步规范实训教学,保证实训教学质量,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训教学是指课程中的实训环节和独立设置的集中实践环节。实训教学由分院负责组织实施,实训中心负责宏观管理。

二、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是组织实训教学的依据,所有实训教学计划经教务处审核后方可执行。各分院应根据教学改革的要求,逐步减少不必要的验证性实验,增加综合性、生产性实训。

三、凡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实训项目、实训内容和要求,经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如需增减实训项目、实训学时、改变实训内容、实训要求均需分院院长审定,报教务处审核,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四、每学期末,各分院组织任课教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和实训室的具体条件,拟定下学期将开设的实训项目及要求,制定实训教学计划,编写实训指导书。各分院根据实训教学计划制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进程表和实训室课表,经分院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实训中心备案。

五、实训课前,指导教师和实训室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检查仪器设备、材料是否完备,认真检查安全设施,确保实训安全。初次指导实训者,必须进行试讲、试做、经教研室主任认可后方可指导。

六、实训课开始,指导教师要清点学生人数,凡无故不上实训课或迟到十分钟以上者,以旷课论处。要检查学生课前预习情况,凡预习不充分者不得参加本次实训。缺做实训的学生必须补做,否则,不得参加本门课程的考试或考查。

七、实训时,指导教师应扼要讲明实训目的、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等,指导学生严格按照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协同实训室管理人员处理。

八、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训结果进行审核,对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学生按要求整理好实训场地并做好必要的卫生工作,经指导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验收后,学生方可离开实训室,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处理。

九、实训成绩是衡量学生实训期间表现的主要依据,是学生必修学分的一部分,在实训结束后,学生要认真完成实训报告。根据专业及实训项目的不同,由各系部统一确定最终的实训考核方式,实训指导教师应为每个参加实训的学生评定成绩。

十、每学期各分院应有计划地组织实训教学质量检查、评定等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实训教学质量。实训教学质量评定结果材料,报实训部存档。

十一、实训中心有权根据全院各实训室使用情况统一调配资源,各系(院)专业实训室有义务对其他分院的实训教学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

 

 

 

实训室开放管理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实训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践教学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技能型、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确保实训室的开放工作规范有序,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章 开放原则与意义

第二条 实训室是学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和岗位工作技能的重要场所;实训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动手能力和技能训练条件是示范校建设推进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三条 实行实训室开放是充分发挥实训室现有资源的效能、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的有效措施。

第四条 实训室开放工作应贯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动手能力和专业核心技能。

 

第三章 开放形式

第五条 实训室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学生专业技能训练、学生参与科研、学生科技活动、自选实验课题、计算机应用技术提高和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等,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教学模式。

1.学生专业技能训练:主要围绕各类专业技能竞赛进行,包括:组队前选拔赛赛前训练和组队后的赛前强化训练;

2.学生参与科研:主要面向高年级学生,各分院定期发布教师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训室参与科学研究活动;

3.学生科技活动: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结合实训室的方向和条件,联系相应的实训室和指导教师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实验活动;

4.自选实验课题:实训室发布开放的综合型、设计型实验课题,鼓励学生进行实验的创新设计,学生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试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5.计算机应用技术提高:针对非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利用计算机进行软件开发、课件制作、网页设计、网站建设等,提高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的实验活动;

6.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结合学生社团或兴趣爱好者协会的活动内容,学生在校内各人文素质教育基地自主进行的素质与能力培养的过程。

 

第四章 开放的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 作为示范校教学改革工作内容的一部分,各分院要积极开展实训室开放工作,并将其纳入正常教学管理,由各分院负责具体实施。各分院要发挥管理职能,积极组织、推动、鼓励各实训室进行多种形式的开放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作用。

第七条 实训室开放项目每学期进行一次申报,一般在每年5月底和11月底进行。各分院应根据自身条件设计一定数量的、切实可行的、具有创新意义的命题实验,并填写《菲律宾环球360官网实训室开放项目申报表》,由实训中心备案后,于6月中旬和12月中旬向学生公布。

第八条 学生可从网上了解各分院开放项目的情况,填写《菲律宾环球360官网学生参加开放项目申请表》,经学生所在分院同意后,于6月底和12月底前,将申请表交开放项目所在分院。各开放项目的指导教师及所在实训室要共同做好学生筛选录取工作,录取情况由各分院汇总后,通知学生所在分院,报实训中心备案。

第九条 学生自主提出的开放项目课题、学生参与科研型课题以及学生科技活动型课题,应设计好具体的实验或研究方案,向相关分院直接提出申请,方案审核通过后,报各分院批准。将方案、审批意见及申报表一并在实训中心备案。

第十条 申请参加开放项目的学生,原则上应是成绩优良或某一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学生所在分院应予以严格审查。

第十一条 各开放实训室应根据学生数量和实验内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配备好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在实训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的记录。

第十二条 学生进入开放实训室前,应阅读与实验、研究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 学生进入开放实训室,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须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训室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物等实验结果。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提交的实验结果和实验态度等内容及时进行考核,给出成绩,在学期结束前报学生所在分院。

第十五条 实训室应及时做好总结和交流工作,每年9月份将上一学年内开展开放实验的情况,按规定格式写出书面总结,交系(院)存档,并报实训中心备案。

第十六条 实训中心将定期对实训室开放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作为优秀实训室评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奖励办法

第十七条 对参加开放项目中表现突出的或完成具有独创性成果的学生,经两位指导教师考核和推荐,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组认定后,可作为优先评审奖学金的条件之一。

第十八条 学院把实训室开放工作水平作为对各系(院)考核的重要指标;各系(院)应将实训室开放纳入年度考核范畴,鼓励支持教师积极开展开放项目的开发和指导工作,要求教师每年都有新开放项目供学生选择,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十九条 按照所指导开放项目的类型、学分、学生人数、难度系数等,由所在系(院)核定计算指导教师的工作量。

第二十条 6个示范重点建设专业及专业群所在的实训室,应第一批开展形式多样的开放项目,积极推进学院各实训室的全面开放。

附件一 《菲律宾环球360官网实训室开放项目申报表》

附件二 《菲律宾环球360官网学生参加开放项目申请表》

 

 

附件一

菲律宾环球360官网实训室开放项目申报表

系(院)


实训室

名称


接纳

学生数


项目名称


指导教师

姓名


职称


研究

方向


实训室工作人员情况:

开放研究题目或实训项目简介:

成绩考核形式:

消耗材料经费预算(元):

 

系(院)意见

实训中心意见

学院意见












 

附件二

菲律宾环球360官网学生参加开放实训申请表

学生姓名


性别



所在系(院)


所学专业


申请研究题目或实训项目的理由:

指导教师意见:

实训室意见:

学生所在系(院)意见:

项目系(院)意见:











  实训室使用规定

一、实训室是学生生产实习课的课堂。进入实训室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吃东西、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严禁大声喧哗、打闹。

二、学生进入实训室前要穿好实训服,按时到达指定实训室并按规定顺序就位,不得携带与实训无关的物品。

三、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严格按照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认真作好实训记录。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协同实训室管理人员处理。

四、未经指导教师批准,学生严禁随意搬动、拆卸、修装仪器设备。不得动用其他与本次实训无关的设备。对违章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视损坏程度由当事人按规定赔偿。

五、使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由持有操作许可证的教师指导操作,使用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按规定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

六、学生使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领取、使用、交回等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七、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应检查所用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指导学生整理实训物品,清理卫生,关好门窗,关闭电源。

八、实训室内不允许存放个人生活用品,不准利用实训场所和设备进行与教学科研无关的活动。

 

 

 

 

实训安全管理规定

 

为切实做好实训过程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强化“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意识,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和国有资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安全法规、条例和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实训室的不安全因素。系(院)主任(院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实训室由专人负责,操作规程及安全制度要上墙。

二、经常对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训指导教师在每次学生实训前和实训中,都要对学生讲解安全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并随时掌握和处理可能的事故隐患。

三、各实训室要切实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在安装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容量高温电热设备时,必须保证安装功率,切实落实设备用电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超负荷运行,杜绝负荷过载、导线发热、保护措施或控制失灵、电热短路、电火花点燃等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实训室工作人员离开实训室前或实训结束后,要认真检查电源及用电设备的安全情况,切断非工作电源,杜绝长明灯和空载运行设备。

四、实训室要加强高温、高压设备的安全管理。高电压设备周围不能有导电尘埃、易燃、易爆、易挥发物品和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要加强对压缩气体钢瓶的使用与安全管理。各种气瓶严防漏气,远离明火,杜绝火灾、爆炸及中毒事故;钢瓶的漆色要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使用时必须通过压力表,氧气瓶口中不得有油脂或易燃性有机物沾粘,防止引发燃烧爆炸事故。

五、凡进行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性质的实训,或使用易燃、易爆反应装置和设备的系列实训,实训室要对设备系统制定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还应根据每项实验的技术规范,制定工艺流程,建立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

六、凡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及放射性有毒有害物质和产生有害粉尘的实训室,都要加强各种专业设备的技术安全管理,严格操作规程、杜绝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严防中毒事件和交叉污染。对有毒有害药品要做好防盗工作。

七、实训室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条例和环保部门有关规定,要有“三废”(废气、废液、废渣)处理措施,不得随意排放超剂量的“三废”。对有细菌、真菌、毒菌的实训室,要定期进行杀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用过的实训药品和容器,使用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八、实训室要有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措施及器材,各种器材要保持良好状态,任何人不准挪用。

九、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分院、实习单位、学生三方要签订安全协议,做到责任明确。

 

 

 

 

实训场所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菲律宾环球360官网所有校内实训场所。

第二条 实训室的仪器设备、工具、器材等应放置整齐,保持清洁,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废料、废液要及时清除并按安全操作程序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第三条 实训完毕,指导教师应及时督促学生整理器材,清扫桌面及地面杂物,到指定地点倒垃圾。

第四条 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桌面、地面、墙面、门窗和设备保持整洁无积灰、蛛网、杂物。

第五条 因实训项目变动更换下来的器材要放置整齐,并盖上防尘布。

第六条 报废和积压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办理手续,在未办理报废手续前,应回收仓库。

第七条 实训室内严禁吸烟。特别是有易燃易爆的实训室绝对禁止烟火,必须贴出防火禁火标志牌。

第八条 禁止带食物、饮料进入实训室。随身携带的包、水杯和衣物要放在实训实验室指定的存放处。进入贵重精密仪器室、微机室要更换拖鞋。

第九条 实训楼层的门厅、过道、楼梯底部不得堆放家具、设备、杂物,保持门厅、过道畅通。

 

 

 

 

 

 

 

 

实训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一、使用仪器设备时,要认真阅读技术说明书,熟悉技术指标、工作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严格遵照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步骤进行操作。

二、初次使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人员,必须在熟练人员指导下进行操作,熟练掌握后方可进行独立操作。

三、实训时使用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布局合理,摆放科学,便于操作、观察及记录等。

四、电子仪器设备通电前,要确保供电电压符合仪器设备规定输入电压值。配有三线电源插头的仪器设备,必须插入带有保护接地供电插座中,保证安全。

五、使用仪器设备时,其输入信号或外接负载应限制在规定范围之内,禁止超载运行。

六、光学仪器及其配件,使用时要轻拿轻放,防止震动,切勿用手触摸光学玻璃表面。发现灰尘及赃物时,不得用手或抹布擦拭,必须使用专用品或工具清除。

七、有些仪器设备不宜在磁场或电场中操作使用,必须采取屏蔽措施,防止仪器设备损坏或降低测量精度。

八、不准随意拆改或解体使用仪器设备,确因需要开发新功能或改造更新等,需按分级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后再实施。

九、经常进行仪器设备的保养与维护,并存放在干燥通风之处,待用时间过长的仪器设备,应定期通电开机防止潮霉、损坏仪器设备及其零部件。

十、建立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技术指标定期校验和标定制度,保持应有的技术指标。

 

 

易燃、易爆、有毒、放射等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易燃、易爆、有毒、放射等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化学危险品,是指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

第三条 凡购买、储存、生产、使用、运输和销毁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学院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院领导统一领导,各分院应由一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负责,并落实一名以上具体的管理人员。

第五条 学院保卫处、实训中心是我院化学危险品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六条 各级领导的职责是:

1.建立健全本单位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2.经常向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必要的安全管理和技术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和安全使用水平;

3.定期组织本单位安全检查或根据公安、劳动、卫生、环保等主管部门的通知,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4.一旦由于化学危险品处理不当而发生事故时,要根据预案及时采取措施,并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同时,尽快查清事故事实和性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总结教训,防止事故再度发生。

第七条 各单位的化学危险品领用人和保管人,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熟悉业务,要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三章 危险品的采购

第八条 各分院根据实践教学任务,提出申购化学危险品的计划,汇总后,报分院分管领导审批,并将拟购化学危险品项目报保卫处和实训中心备案。

第九条 分院分管领导要亲自负责此项工作,指定专人采购。

第十条 危险物品提运

1.在运输过程中,分院化学危险品保管人员要亲自押运,外埠采购按公安局和铁路部门的规定办理。

2.提运化学危险物品,应严格遵守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小心谨慎、严防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斜。装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轻装轻卸,防止碰撞,运输危险物品时,车辆应悬挂危险物品标志,车上严禁烟火,确保人身和物品安全。

3.性质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如氢气、氧气等不能同车装运,易燃物品、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应有专车提运。

4.严禁携带化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十一条 采购到的化学危险品,不得放置在临时存货地点,要立即办理验收手续,并妥善保管。

 

第四章 危险品的保管

第十二条 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应做到:

1.安全第一,认真做好库房安全防护工作。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地方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根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力量、消防设施以及通讯、报警等必要装置,杜绝一切不安全的因素,做到防火、防盗、防爆炸;

2.库存化学危险物品要根据其性质和特点,分类分库存放,严禁将性质相互抵触的、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同室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要严禁烟火,在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防止震动、撞击、重压等;遇水易发生爆炸、燃烧的化学物品,不准放在潮湿或易积水、漏水的地点;受阳光照射容易引爆的化学物品,存放在阴凉处;

3.对在空气中自燃、遇火燃烧、碰撞易引起爆炸的燃点低的、有毒的危险物品,按其特殊存放要求妥善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

4.严禁将易燃或者自燃气体的气瓶、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与氧气钢瓶放在一处。各种压缩气瓶要定期进行打压等技术检验,以确保安全;

5.放射性物品要放在铅罐内,剧毒药品应存放在安全的保险柜中,有专人保管,钥匙由二人分别保管,药品入柜存放和配发时,二人均需在场,互相监督签发,及时登记,并追踪使用过程。剧毒药品必须分门别类保管,不准与其他药品混放,在剧毒药品的专柜上应标明“剧毒药”字样。危险品移交时,凡不是原包装或是已启封的,都必须称量实重,不得估量;

6.化学危险物品,要经常、定期进行检查,防止因挥发、变质、分解造成的自燃、爆炸等事故,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 化学危险品存放地点严禁闲人进入,保管人员工作结束离开前要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 化学危险品要加强保管,一旦发现缺损或丢失时,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同时报院保卫处。

第十五 分院分管领导每学期末要检查一次管理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章 危险品的使用

第十六条 各单位领取化学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要严格手续制度,领取人要当面点清品种数量,并在领取凭证上签字,不得疏忽大意。

第十七条 各单位必须设化学危险品专柜,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做到需要多少领取多少,不准过多储存。

第十八条 在使用化学危险品过程中,对于使用过的空容器、器皿、废渣、废溶液等要妥善处理,严禁乱扔乱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院所有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放射等化学危险品的部门和场所。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教学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学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是设备采购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设备技术管理的必要环节。为了规范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保证采购物品的质量及合同执行情况,进一步健全教学仪器设备的验收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验收项目分类

第二条 依据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的价值,分为两类:一般教学仪器设备、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条 一般教学仪器设备是指单台设备价格低于10万元人民币。

第四条 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是指单台设备价格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单台价格不足10万元人民币,但属于成套或配套购置使用,整套价格达到或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教学仪器设备,以及单价达到或超过5万元的软件。

 

第三章 验收工作的组织

第五条 教学仪器设备验收工作由实训中心负责组织,参加验收的人员应在三人及以上,包括:实训中心、设备使用部门、有关方面专家等。

第六条 合同规定由厂商负责安装调试的设备,验收工作还必须会同厂商的技术人员共同进行。

第七条 对于部门技术力量不足,验收有困难的项目,应邀请有关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协助配合工作。

 

第三章 验收前准备工作

第八条 签订购置合同后,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应预先安排技术人员,认真阅读合同及招投标的相关文件,熟悉厂商提供的技术资料。

第九条 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安排专人按照所购教学仪器设备对环境条件的要求,在设备到货前,做好安装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安装场地、设备布局、设备搬运方案、设备基础、上下水、强弱电、气路、家具、通风、空调、照明等的准备。

 

第四章 教学仪器设备验收流程

第十条 货物接收

1.清点包装箱数量,查看包装箱上的标识,与送货单是否相同,若不一致应拒绝接收货物;

2.检查包装箱外观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情况,如发现上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并拍照留据。及时通知教务科研处实训中心与厂商联系,经厂商同意后,退回货物或送货人签字确认后接收货物。

第十一条 开箱验收

1.检查教学仪器设备及附件外表有无残损、锈蚀、碰伤等,如发现上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并拍照留据,停止验收工作。

2.以合同和装箱单为依据,逐件清点核对,检查主机和附件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企业名称、产地和数量。装箱单与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

3.检查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如:说明书、操作规程、维修手册、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保修单、光盘等技术文件和配套教学资料。

4.厂商负责安装调试的教学仪器设备,应由厂商技术人员负责开箱,厂商人员不在场或不经厂商人员同意不得开箱。使用单位应安排专人参与开箱检查的全过程,并认真做好记录。

5.开箱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应认真负责,严格核对,做好现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教务科研处与厂商交涉处理。

6.核对无误后,认真详实地填写《菲律宾环球360官网教学仪器设备开箱验收记录》。

第十二条 一般教学仪器设备质量验收

1.通用的、简单的、价值比较低的仪器设备原则上要求在到货后,及时安装调试,及时组织验收,尽快投入使用,验收工作应在到货后30日内完成。

2.验收内容。审核《教学仪器设备开箱验收记录》;对于合同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验收项目、有关技术标准和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技术指标,进行逐项检测;测试教学仪器设备的各项功能;考核仪器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填写《菲律宾环球360官网仪器教学设备验收单》。

3.结构、功能、操作复杂的设备,进口教学仪器设备的验收,可参照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质量技术验收的程序组织验收。

第十三条 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质量技术验收

1.验收工作应在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和进行了必要的试运行之后的30日之内进行。

2.验收前,使用单位必须整理好全部随机资料和各种技术文本,提出用户意见。提前一周向教务科研处实训中心提交验收申请。

3.验收小组工作内容。审核《教学仪器设备开箱验收记录》;对于合同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验收项目、有关技术标准和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技术指标,进行逐项检测;测试仪器设备的各项功能;考核仪器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填写《菲律宾环球360官网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验收单》。

4.当所有验收项目均达到要求时,可以通过验收。验收结果实行一票否决制,《菲律宾环球360官网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验收单》必须由验收小组成员集体确认、逐一亲笔署名方可生效。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四条 索赔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数量、质量等问题,要及时通知实训中心,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依据合同条款选择退货、换货或索赔。

第十五条 资料归档

1.教学仪器设备随机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图纸、技术文件、配套实验实训指导书、产品检测报告以及其它纸质资料和光盘等。

2.各分院应安排一名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所有教学仪器设备资料的管理。

3、一般教学仪器设备的随机资料由部门归档保存。

4.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随机资料的原件,在设备验收后的一个月内,交实训中心;实训中心将统一转学院档案室保存,同一种型号设备学院存档一套。使用部门需事先复印存档或使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自制设备、捐赠设备的验收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一:《菲律宾环球360官网教学仪器设备开箱验收记录》

附件二:《菲律宾环球360官网教学仪器设备验收单》

附件三:《菲律宾环球360官网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验收单》

 

 

 

 

 

 

附件一:

菲律宾环球360官网教学仪器设备开箱验收记录

仪器设备

基本

情况

仪器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生产厂家


供货单位


到校日期


开箱日期


申购部门


合同编号


主要

附件

附件名称

合同清单数量

到货数量
















随机

资料

资料名称

合同册数

随机册数













外观

包装箱外观是否完好:

主机和附件外表有无残损、锈蚀、碰伤等:

验收

人员

签名

使用单位代表:

供货单位代表:

附件二:

菲律宾环球360官网教学仪器设备验收单

仪器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出厂编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生产厂家


供货单位


出厂日期


到校日期


存放地点


申购部门


申购人


所属实训室


采购合同编号


相关资料(附清单):

数量以及外观验收情况

清点数量是否与合同一致:

外观质量检验:

仪器的型号、规格与合同是否一致:

主要技术指标检测结果(按合同和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指标验收):

 

 

调试(试运行)情况:

验收小组意见(结论需填写验收合格或不合格):

 

组长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使用部门意见:

 

签字: (盖章)

 

注:1、本验收单一式3份,实训中心、资产处、使用部门各一份。

2、本验收单适用于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

 

 

 

 

 

附件三:

菲律宾环球360官网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验收单

仪器设

仪器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出厂编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生产厂家


供货单位


出厂日期


到校

日期


存放地点


申购部门


申购人


所属实训室


采购合同编号


验收日期


保修期


验收小组负责人


验收小组成员


相关资料(附清单):

 

 

数量以及外观验收情况

清点数量是否与合同一致:

外观质量检验:

仪器设备的型号、规格与合同是否一致:

进口仪器设备的海关、商检相关材料:

主要技术指标

检测结果

备注




























调试(试运行)情况:

仪器设备安装运行环境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人员的落实情况:

 

设备保管员(签字):

资产管理员(签字):

验收小组意见(结论需填写验收合格或不合格):

 

 组长签字:

使用部门意见:

 

签字: (盖章)

 

实训中心意见:

 

签字: (盖章)

 

学院意见:

 

 

签字: (盖章)

 











注:1、本验收单一式3份,实训中心、资产处、使用部门各一份。

2、本验收单适用于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仪器设备以及单台(件)价格人民币不足10万元,但属于成套或配套购置使用,整套价格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仪器设备。

 

 

 

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更好地为实验实训及科研服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范围

第二条 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条 单台(件)价格人民币不足10万元,但属于成套或配套购置使用,整套价格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章 设备购置与验收

第四条 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应以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规划为依据,制定购置计划,并纳入学院年度预算。购置前必须由使用单位做出可行性分析报告。其内容主要有:

1.结合教学、学生专业技能训练及科研等需求情况,说明拟购仪器设备的必要性和对专业建设的意义。

2.拟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及合理性。

3.使用人员技术力量、管理人员配备、安装使用环境及设施条件的落实情况。

4.选型理由(国内外同类仪器的比较),技术指标。

5.辅助配套设备的落实及运行费来源。

6.附件、零配件及消耗性材料补充的渠道及维修条件。

7.投资效益预测及效益风险分析。

第五条 申请购置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的审批手续

1.申购部门首先确定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可行性分析报告要求,先行组织本专业有关人员进行调研、分析、论证,编制《菲律宾环球360官网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交实训中心备案。

2.实训中心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对申请报告及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论证,必要时聘请校外专家参加论证,提出审核意见上报学院。

3.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学院党委会审定。

4.批准后,由实训中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招标采购。

第六条 申请购置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的部门须对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可靠性负责;论证专家组须对专家组论证意见的结论负责;实训中心须对采购及合同执行情况负责;申购单位、申请人必须对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及使用效益负责。

第七条 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设备的验收依据《菲律宾环球360官网教学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 使用部门应配备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责任心强的实验技术人员或教师担任管理人员。

第九条 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并执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认真做好使用记录和维护、维修记录,并按学院的要求及时填报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状况。

2.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校验和标定。

3.定期进行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4.在能够熟练使用仪器设备已有功能的基础上,开发新功能和新的测试技术及方法,使仪器设备发挥更大效益。

第十条 因实验实训教学需要,学生操作大型仪器设备必须有指导教师在场。

第十一条 使用部门有责任督促和要求设备所在专业教师和管理人员,挖掘设备的功能,开发实训项目。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增加开机时间,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益。

第十二条 在保证完成学院的实验实训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鼓励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在不同层面上开放、共享,对外开放服务。

第十三条 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组织修复。对较大事故,要及时向实训中心报告,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或当事人)要及时写出详细的报告,由使用部门根据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四条 每年一次定期对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设备的机时利用、人才培养、科研成果、服务收入、功能利用与开发等,具体指标参见《菲律宾环球360官网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

第十五条 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仪器设备,由所在的部门以书面形式向实训中心提交分析报告,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学院将削减其设备购置经费,并严格控制其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一 菲律宾环球360官网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

附件二 菲律宾环球360官网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

 

 

 

 

 

附件一:

菲律宾环球360官网购置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仪器设备名称

中文


英文


规格型号


数量


参考价格


国别


生产厂家


拟安装地点


所属实训室


使用单位




 

 

 

 

 

 

 

 

1、结合教学、学生专业技能训练及科研等需求情况,说明拟购仪器设备的必要性和对专业建设的意义

 

2、拟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及合理性

3、投资效益预测(在教学科研中可能产生的效益估计:包括承担实验实训教学、科研、对外服务的年工作量)

 

 

 

 

 

 

 

 

 

提供不少于三家国内(外)厂商同类型仪器设备性能、价格及售后服务的比较

 

 

 

使

 

 

 

1、使用环境条件及改造的措施

 

 

 

 

 

 

 

 

2、现有操作人员的人数、技术状况及培训计划

 

 

 

 

 

 

 

 

 

3、附件、软件、零配件、消耗性材料补充的渠道,维修条件

 

 

 

 

 

 

 

 

 

 

 

 

 

 

 

 

 

 

 

 

 

 

 

 

 

 

 

 

组长(签字):

 

 

姓 名

职称或职务

本人签名

























 

 

 

 

签字: (盖章)

实训中心

 

 

 

签字: (盖章)

 

 

 

 

签字: (盖章)













附件二:

菲律宾环球360官网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

)学年度

仪器设备所在单位: 购置日期:

仪器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 仪器编号:

单价(人民币万元):   评价日期:

序号

项目

权重

内容

数量

满分

评分标准

分项得分

小计

加权得分

1

机时利用

30%

有效机时


100




定额机时


2

人才培养

20%

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


100

10/




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


3/


进行实训学生数


1/30


3

科研成果

25%

国家、国际奖


100

80/




省、部级奖


60/


核心刊物


20/


4

服务收入

20%

校外服务收入


100

5/千元




校内服务收入


5

功能利用与开发

5%

原有功能利用数


100

100% 60

80% 48

60% 36

40% 24

20% 12

20% 0




原有功能数



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数


10/





 

表项说明如下:

(一)机时利用率

1、定额机时。

03类仪器仪表:

通用设备1400小时/年=7小时×5天×40周;

专用设备800小时/年=4小时×5天×40周;

04类机械类:800小时/年=4小时×5天×40周。

2、有效机时:必要的开机时间+测试时间+必须的后处理时间。

3、查使用记录进行数据审核。

(二)人才培养

1、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系指通过各种培训取得独立操作证书并经主管部门承认具有独立操作资格的人员数。

2、在指导下能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系指在仪器设备工作人员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实验的人员数。

3、查有关证件或考核审批记录,查使用记录操作人员进行数据审核。

(三)科研成果

1、各类奖中包括同级的奖项、同级别的发明及已授予的专利。

2、省、部级、校级奖查本年度获奖证书,核心刊物查本年度出版的刊物进行数据审核。

(四)服务收入

1、服务收入是指对校内、校外服务的测试费,不包括本机组的科研费收入。

2、查本年度财务收入帐证明进行数据审核。

(五)功能利用与功能开发

1、原功能数系指仪器设备本身原有的功能数。

2、新增加功能数系指自行研制开发,包括档次升级、技术改造及引进先进的软件功能等。

3、功能利用数包括新增加功能利用数。即:功能利用数=原功能数利用数+新增加功能数利用数

4、根据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演示进行审核。

(六)仪器设备管理

1、包括规章制度、技术资料、环境卫生、人员配置等项。

2、通过现场检查确认进行审核。

 

 

 

实训室利用率计算办法

为加强实训室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实训室建设的投资效益,提高实训室教学资源的利用率,科学、规范、合理地对实训室资源的利用率进行计算,为实训室的绩效考评提供依据,根据《菲律宾环球360官网实训教学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训室利用率的计算时段与范围

1.实训室利用率按每学期为一个统计时段;

2.实训室利用率按实训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与实验室开放等分类统计汇总。

二、实训室利用率的主要测算依据

1.实训教学

主要依据包括:

1)实训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实训指导书等;

2)教学计划安排:实训室课表、集中实践环节进程表等;

3)实施过程与结果:实训室使用记录、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学生实训报告及成绩登记表等。

2.科研

主要依据包括:科研项目申报书、科研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合同书、实训室使用记录、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日常运行记录等。

3.社会服务

主要依据包括:项目合同书或证明材料、实训室使用记录、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日常运行记录等。

4.实训室开放

主要依据包括:实训室开放记录、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日常运行记录等。

三、实训室利用率的计算公式

实训室利用率 ﹦学期实训室利用学时数/学期定额学时数×100%

 

学期实训室利用学时数:该实训室在一学期内所开实训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以及实训室开放学时数的总和;

学期定额学时数:学期实际授课天数×6学时(不包括考试周)。

四、本办法由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实训室学生守则

一、学生参加实训必须按时前往实训场所,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进入实训室必须按要求着装,保持实训室的安静,严禁吸烟、吃东西、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大声喧哗、打闹。

三、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接触与实训无关的仪器设备;

四、实训前要认真阅读实训指导及复习有关理论内容,了解实训目的、内容及步骤,接受指导老师提问和检查。

五、服从指导教师管理,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在实训过程中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个人不得擅自解决。凡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等事故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并按学院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六、独立完成实验室实训项目,不得抄袭他人实训结果,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交出实训报告,不合要求者重做。

七、实训完毕后,主动协助指导教师整理好实训用品,切断水、电、气源,清扫实训场地。

八、各班班长、学习委员协助指导老师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将军石路3号
E_mail:ggzyjdx@163.com 电话:0851-84705416 邮编:5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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