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25日)
是第二个世界预防溺水日
据不完全统计
我国每年有5.7万人死于溺水
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人数占总数的56%
平均每天有88个孩子因溺水死亡
溺水已成为中小学生
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
严防溺水风险和事故发生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近日,贵州省四部门
(省应急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溺水
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看
(一)
当前正值我省高温季节和主汛期,尤其是暑假期间,学生、儿童游泳行为和群众涉水行为增多,溺水伤亡风险加大,加之我省江河、湖泊、溪沟、水库以及农村山塘、水窖、水池众多,防溺水安全形势严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的理念,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迅速行动、落实措施,坚决遏制溺水事故频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
各地要迅速对江河、湖泊、水库、水产养殖场以及农村山塘、水窖、水池、鱼塘等涉水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形成台账加强监管。对存在溺亡安全隐患的危险水域,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和整改方案,迅速启动整改工作,落实安全监管防护、巡查检查和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危险水域该封闭的要坚决封闭;不能封闭的,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定期巡查检查;对重点区域要指派专人看管,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三)
各地要针对突出溺水风险,在摸底排查基础上,从制度建设、工程措施、巡查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强化预防——
一是把防溺水作为巡河巡湖的重要内容。各级河湖长及民间河长要结合巡河巡湖重点内容,主动开展防溺水工作的宣传、劝导工作,及时协调和督促处理发现的问题;村级河湖长要高度关注辖区内青少年人员流动情况,加强防溺水宣传,加大重点水域及溺水易发区域的巡查频次。要发动当地寨老、热心人士参与到日常巡查工作中来,及时发现和制止涉水不安全行为。
二是采取工程措施降低溺水风险。对人员易进入游泳、嬉戏等涉水危险区域,具备条件的采取安装围栏、铁丝网等方式物理隔离,禁止人员进入;对经常存在人员游泳行为且具备条件的小溪流、小河沟深水区域,采取砂石回填减小水深,降低溺水风险;对施工、采石等形成的水坑,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排水、回填;对消防水池、污水池、景观水池等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装围栏、加装盖板等,防止人员掉入。
三是完善涉水场所应急救援装备。按照群众游泳、游玩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涉水场所的安全应急设施设备配备,合理配备一定数量的救生竹竿、救生长绳等;对涉水乡村,探索定点游泳机制,选取安全条件好的区域,配备救生人员和简易救护设备,确保涉水人员安全。
四是加强水上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督促运输船舶、渔业船舶、钓鱼棚等水上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按要求配齐救生设施设备并指导乘客规范使用,严厉打击水上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因船舶、钓鱼棚等翻沉造成人员溺水。
(四)
各地要组织教育、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摸清校园周边和学生活动集中区域的水情,及时设置警示标牌、装置防护栏,让学生难以进入危险区域,防止溺水事故的意外发生。教育部门要督促各类学校加强家校联系,把学生预防溺水作为学校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暑假前专门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并以近期发生的溺水案例教育学生及警示家长,宣传游泳安全知识,向每个学生及家长发布防溺水安全常识提示,坚决避免溺水伤亡事故发生。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游泳课,将防溺水知识纳入应知应会测试,提高学生自救互救能力。
(五)
各地要统筹做好以农村地区为重点的防溺水安全宣传工作,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发布警示信息,通过电台、电视台进行滚动播报播放,各类新媒体、网络平台等要多频次宣传播放,采用发送安全提示短信至所有手机用户。要充分发挥乡村大喇叭作用,开展大喇叭讲案例,通过近期溺水事故案例引起家长警觉。特别要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采取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大力度开展宣传,做到全覆盖,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
各地要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能,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落实好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情况。发生溺水事故,属地政府要第一时间科学施救,尽最大努力搜救失联人员,抢救受伤人员,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及时高效处置。